乌克兰调整建筑法律以应对战争带来的挑战
自戒严法实施以来,乌克兰对规范建筑事务的立法进行了多项修改。同时,建筑许可系统的数字化进程仍在持续推进。
以下是对企业最重要的立法变更的简要说明。
《乌克兰关于保障未来建设房地产对象产权的法律》(2022年8月15日第2518-IX号,以下简称“未来房地产法”)
该法律旨在保护在建房地产对象的所有权。它引入了一种新的“未来房地产对象专属产权”,需进行国家登记。
“未来房地产对象”被定义为根据施工和设计文件划分的在建可分割对象的一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成为独立的房地产单元(例如:公寓、车库、住宅或非住宅房间、停车位等)。
该法将在建对象分为:
- 可分割对象 —— 含有两个或多个未来房地产对象的建设项目;
- 不可分割对象 —— 不包含任何未来房地产对象的建设项目。
乌克兰内阁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第378号决议《实施〈未来房地产法〉的若干问题》,批准了可分割在建项目的主要技术特征清单,以及已售或正在出售的未来房地产对象信息。根据该决议,建设方(开发商)必须在其网站上公布有关技术特征及已售或在售未来房地产对象的信息。
为了保障未来房地产购买者的权利,《未来房地产法》规定,除抵押及开发商更换的情况外,可分割在建项目不得进入流通市场。此外,建设方必须确定“担保份额”,即在建可分割项目中(或分阶段建设项目)一部分未来房地产对象,在完工前须设定产权负担,以便在开发商破产或无力完成项目时由其他主体继续建设。
乌克兰内阁于2023年1月3日通过第8号决议《确定建设房地产对象的最低担保份额》,明确了该比例:按设计文件中未来房地产总面积的百分比计算:
- 在基辅、第聂伯、利沃夫、敖德萨、哈尔科夫等城市,为未来房地产面积的10%;
- 在其他地区,为未来房地产面积的5%。
《乌克兰关于优先改革城市规划领域的若干法律修订法》(2022年5月12日第2254-IX号,以下简称“改革法”)
该法律确立了一种新的特殊类型的城市规划方案,用于恢复因武装侵略或其他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生态危机而受损的社区。这些区域或地方恢复计划将确定恢复政策的空间、城市规划及社会经济优先事项,并包含确保恢复的措施。综合恢复计划并非城市规划文件的一部分。
经批准的恢复计划的条款将作为制定和修改地方城市规划文件的初始数据。
《乌克兰关于土地利用规划的若干立法修订法》(2020年6月17日第711-IX号,经修订)引入了一种新的地方层级城市规划文件 —— 领土社区空间发展的综合规划。该法还修订了有关地方层级城市规划文件制定的规定。因此,新的开发规划必须考虑相应的综合恢复计划。
《改革法》还针对战争引发的紧急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包括:
- 建设用于临时安置因战争失去住房的国内流离失所者的建筑和设施;
- 将企业生产设施从战区迁移(撤离);
- 在戒严状态下简化部分工程及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程序;
- 为受战争影响的城镇(地区)的全面重建创造条件。
《乌克兰关于简化土地用途变更程序以吸引投资并加速重建的若干立法修订法》(2024年2月6日第3563-IX号,以下简称“简化法”)
2024年2月28日,《简化法》正式公布。该法主要包括:
- 允许在地方尚未制定城市规划文件的情况下,无需编制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文件即可更改土地用途。此简化程序适用于城外用于以下类型建筑和设施的土地:
- 工业及仓储建筑;
- 非住宅农业建筑;
- 管道、通信线路及输电线路(不包括主油气管道);
- 综合性工业设施(不包括核材料提炼、核燃料加工、生活垃圾焚烧及核电站)。
简化程序自乌克兰全国或特定地区解除戒严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五年。
- 允许将特别珍贵土地和林地的用途变更为非林业用途,用于建设电力设施(包括电力技术基础设施);
- 规定建立受爆炸物污染或疑似污染区域的登记系统。
《简化法》将于公布后三个月生效,即自2024年5月28日起实施。